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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交警宣未避让或超越消防车等特种车辆都算违法
发布时间:2018/5/16 10:21:00    查看次数:2486

    近日,一辆小轿车成了网红,在一个3公里长的路段上,后面的消防车急着赶去救火,拼命摁喇叭、拉警报,但堵在前方的小轿车不为所动,完全没有让行的意思……

 

    宁波交警支队情报中心根据当时的消防车提供的车载视频,及当日路面监控,详细核对了白色本田车信息后,认定确实存在未避让执勤消防车行为,可以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,需承担后果。

 

    交警说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本田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、记3分的处罚。但截至昨晚,该本田车主还未对这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。

 

    交警部门表示,通过视频等手段,事后判定私家车未避让消防车并确定其违法的案例,在宁波市区还是第一次。

 

    民警说,消防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,此外警车、120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等等也在此列,行车过程中,驾驶员需要主动避让这几类车辆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: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的情况下,后车不得超车。

    另外,根据情节不同,对类似行为处罚的标准也不一样——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: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,处20至200元罚款,记3分。

 

   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:依据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,处150元罚款,记3分。

 

    此外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还明确规定,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警车等车辆通行的: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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